原州区第七小学
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及职责
为了更好地做好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沟通,促进孩子全面发展,使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好学生,提高家长的素质,懂得教育、管理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,我校决定成立家长委员会。
一、组织机构:
校长:高龙
副校长:李凤娥 吴玉明 马秀琴委
班主任代表:袁国琴 张慧萍 李海芳 李志宏 胡晓娟 杨继琴
家长代表:樊 刚(18095410002) 张 雯(18095400666)
刘 丽(13369544213) 李亚丽(13629545550)
糟小丽(13469640301) 马文兰(15809693122)
贺蕊菊(15719545321) 杨亚玲(18152599366)
安占霞(18795241329) 马晓琴(18295442388)
虎小光(13099549696) 沈志峰(15009649166)
二、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
家长委员会是学校通过家长进行工作的组织形式,它是学校办学的参谋机构。原则上每班出一名家长代表,由班主任推荐,学校审核,家长同意,方可成为正式会员。具体条件如下:
1、较全面地理解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。
2、思想进步,作风正派,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,乐于为学服务。
3、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,能为学校献计献策,肯办实事。
4、教育子女有方,重视家庭教育的研究,讲究家庭教育质量,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。
三、家长委员会主要职责
1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督促学校的工作。听取学校工作报告,对学校、班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,参加学校的一些重大活动。
2、与学校紧密协作,组织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教育工作,积极参与社区教育,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,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,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级的社会实践,为学校开设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。
3、组织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,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,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,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,为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。
4、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问题,协同学校提高办学质量,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,为促进学校教育改革、提高学校的声誉而努力。
5、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,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。
原州区第七小学
2020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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